| 湖南警察學院湖南警察學院警官培訓食堂廚房設備及家具采購項目(包1)合同公告 |
|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0日 |
| 采購合同編號:湘財采計[2020]003007號-1 |
| 采購人(全稱):湖南警察學院(甲方) |
| 供應商(全稱):長沙永瑞廚具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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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 |
| 一、項目信息 |
| 1、采購合同名稱:湖南警察學院湖南警察學院警官培訓食堂廚房設備及家具采購項目(包1)合同 |
| 2、采購項目名稱:湖南警察學院警官培訓食堂廚房設備及家具采購項目 |
| 3、采購計劃編號:湘財采計[2020]003007號 |
|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
| 5、項目內容:湖南警察學院警官培訓食堂廚房設備及家具采購項目 |
| (工程項目)承包范圍: 項目經理:。 |
| 二、合同金額 |
| (1)合同金額小寫:761910 |
| 大寫: |
| (2)具體標的如下: |
| 包號 | 品目 | 供應商 | 商品名稱 | 是否包含進口產品 | 參數/技術說明 | 品牌 | 數量 | 單位 | 成交金額 | | 1 | A060801-廚房操作臺 | 長沙永瑞廚具有限公司 | 廚房用具 | 否 | 詳見招標文件 | 詳見響應文件 | 1 | 批 | 761910.00 | |
| (3)合同價格形式:固定總價合同。 |
| 三、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
|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10日,履行期限:40天。 |
| 地點:湖南警察學院 |
| 方式: |
| 四、付款 |
| 1、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完成且驗收合格,并按合同約定移交有關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憑乙方開具的全額完稅發票支付合同價款的100%;在本次付款之前乙方還須出具不可撤銷質保金銀行保函或者向甲方繳納質保金。其中質保金為總價款的百分之五(5%),開具銀行保函的,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質保期的基礎上加壹年。質保期屆滿無質量、售后問題的退回保函或無息退還質保金,如有質量、售后問題的,甲方有權直接從保函利益或者乙方繳納的質保金中抵扣違約金、損失金額。 |
| 2、預付款根據采購文件的約定,在合同簽訂前提交不超過合同金額10%的履約擔保。 |
| 五、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
|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
| 提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
|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議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
| (2)成交通知書 |
| (3)響應文件 |
|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
| (5)專用合同條款 |
|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
| (7)標準、規范及其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七、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2020-12-03生效。 |
| 八、合同份數 |
| 本合同一式7份,采購人執5份,供應商執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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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訂立時間:2020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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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合同主體 |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電 話:82791747 | 電 話:0731-86303188 | | 傳 真: | 傳 真: | | 地 址: | 地 址: | | |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黃花支行 | | | 帳 號:18033701040004263 | |